(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硕士研究生毕业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或6年以上(从获得学士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下同)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以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符合我校《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沈阳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的暂行规定》文件规定(见附件5),须本科毕业满6年,具有高级职称,第一作者核心期刊发表专业相关论文3篇以上等;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文件标准,并在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检;
(四)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专家推荐;
(五)现役军人报考,按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的规定办理。
2016年沈阳工业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