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生工作部负责统计高考成绩,按要求格式提交。
2.教学管理部负责提供第一学期的成绩,并按照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组织分流工作。
3.各相关学院负责专业介绍和专业志愿摸底工作,在可能的情况下,可开展并完成自主分流;需要采用计算机系统进行分流的二级学院负责提供分流学生的德育素质测评成绩。
4.督导工作部负责分流工作全过程的检查监督。
5.分流工作领导小组对分流工作负总责,分流原则任何修订和结果需报校长办公会批准。
6.大类分流工作于第一学年第二学期开学开始,五月底之前结束。
7.教学管理部负责做好分流后学生的学籍管理系统和教学管理系统的调整工作,各单位做好聘课和课表编制工作,确保新学期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
该实施方案解释权归教学管理部。
附件: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沈阳工学院
2016年10月
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流程
1.各学院对大类招生专业介绍;
2.对学生专业志愿进行摸底,可开展自主分流。在不违反本方案的基础上,经专业介绍后,如果某大类按学生志愿基本满足各专业招生人数。该大类所有学生均签字认可且公示无异议后,经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确认,该大类自主结果作为终分流结果。
3.对自主分流成功的专业学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
4.对公示有异议经处理无法达到分流要求的和专业宣传后无法成功完成自主分流工作的通过学校“大类招生分流系统”进行分流;
5.分流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划分各专业人数上线;
6.各相关部门进行综合考评成绩各项数据的准备。第一学期主干课初修成绩由教学管理部负责,高考成绩与本省高考省控线差值、获新生奖学金学生名单由学生工作部负责,德育素质成绩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各相关部门分别对提供的数据进行公示;
7.上述数据公示5天无异议后,由相关部门负责将数据纸质材料签字盖章并电子版一起上报教学管理部;
8.公示期间,由相关二级学院对需要参加分流的学生开展分流方案说明和志愿填报说明;
9.教学管理部发布志愿填报通知,开通志愿填报系统,学生网上填报志愿;
10.分流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开展系统分流工作,输出分流结果;
11.对系统分流的专业学生名单公示5天;
12.对公示有异议学生的意见进行处理;
13.异议处理完成后,终分流结果上报校长办公会批准执行;
14.根据分流名单,(由大类专业所属二级学院)完成分班,并将分班结果上报教学管理部,同时配备辅导员或班主任;
15.教学管理部负责做好分流后学生的学籍管理系统和教学管理系统的调整工作;
16.各单位做好聘课和课表编制工作。
附件: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工作流程图
2016年沈阳工学院大类招生学生工作分工及时间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