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通知书、准考证和身份证,三个证件必须齐全,所持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身份证号必须保持一致。①如无身份证或身份证丢失的,必须持有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②如所持身份证姓名、身份证号与准考证、录取通知书上姓名、身份证号不相符的,必须出具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户籍变更证明;③如准考证丢失,必须持有本人参加高考报名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证件齐全,且相关个人信息一致,方可报名。
2、必须持学生及家长签字的《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管理与学生自律提示》,报到注册时交所在院系留存。
3、被录取的新生按省、市、县(区)招生办要求,凭录取通知书到当地县(区)招生办或所在学校领取本人纸质档案,报到时统一交所在院系(若有变化,按陕西省考试管理中心有关规定办理)。
4、本人户口关系。①西安市辖十区三县的新生,根据西安市人控统一政策在西安地区入学学生不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②西安市以外的市(区)、县(区)的新生,户口是否迁移,采取本人自愿的原则。③属农业户口的学生,入学时如自愿申请变更登记为非农业户口,由本人持个人申请书、录取通知书,向当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④凡需要将户口迁入本校的新生报到时请将本人户口“迁移证”、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个人1张近期免冠1寸照片交学院安全保卫部统一办理落户手续。
5、个人身份证。凡是不办理户口迁移的新生,请到当地派出所办理个人身份证;对需要将户口迁入学院的新生,入学后由学院统一联系辖区派出所办理身份证。
6、新生中的党、团员报到时,须持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和档案。党员关系请转中共陕西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组织部;团员关系请转所在院系团总支。
7、新生报到时准备近期免冠一寸彩色蓝底照片10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