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报考我校的“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包括没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普通高中学生),均应参加我校组织的文化课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综合评价总分数(300分)=文化课考试成绩(200分)+技能测试成绩(100分)。
1.文化课考试成绩(200分)考试内容包括语文120分,数学40分,英语40分。
2.“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技能测试成绩(100分):
非艺术类专业技能测试内容包括自我介绍、对在校期间所学专业的技能展示或对所报考专业的认识。
艺术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采用省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的换算结果成绩(满分100分)(必须在我省划定的统考(联考)类专科专业课合格分数线以上);戏剧影视表演专业采用西安外国语大学戏剧表演校考专业课成绩;戏曲表演专业采用我校校考专业课成绩。
艺术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换算公式:
艺术类专业技能测试成绩=[考生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统考(联考)专业课成绩满分]×100
2016年陕西艺术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三校生”及高中同等学力人员技能测试成绩(100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