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录取成绩排名,并结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等因素,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录取成绩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为百分制,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组成。计算公式如下:
复试成绩=(专业课成绩÷考试门数)×0.2+面试成绩×0.1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科目合计总分×100)×0.7+复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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