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文化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项考试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成绩=(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二)按规定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三)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普通高等学校的录取。录取后不得转入学校其它专业。
2016年绍兴文理学院运动训练专业单独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