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由学院负责通知考生本人参加复试,告知考生复试的报到时间及笔试科目。
2.考生到学院报到后,由各学院对其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资格的考生不予复试。各学院将审查后符合资格的考生名单汇总于次日书面报送研究生处。
复试资格审查时,所有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以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所获的文凭为准)、学历学籍认证报告、学生证的原件和复印件。调剂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将其报考材料转到我校后方能参加复试。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主。
3.各学院组织复试考生的专业课笔试、专业面试、外语水平测试,组织对同等学力考生加试2门笔试。各学院应于笔试前一天到研究生处领取专业笔试、同等学力加试试卷,并严格按照有关考试管理规定组织笔试工作。
4.专业面试、外语水平测试必须在复试组所有成员按规定时间到达后方能开始。
5.学院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6.研究生处组织对考生进行心理测试和体检。
7.由复试组秘书认真填写《绍兴文理学院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校纪委、研究生处派人对复试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2016年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复试程序及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