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水平测试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0.5/5+复试成绩*0.5/3
序号成绩类别满分备注1专业课笔试150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1.专业课笔试成绩低于90分;2.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2专业面试1003外语水平测试504复试加分项根据实际情况加入总分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名单已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资料库中公布,网址为http://yz.***或http://yz.***.cn,未在资料库中公布的人员不享受该政策)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其中报考人文社科类专业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5分。(“加分项目考生”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需报研究生处审核)5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6心理测试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体检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注:凡是通过调剂到我校参加复试的考生,初试成绩高于我校上线参加复试考生低成绩的,其国家统考科目(政治、英语、数学)按实际成绩计算,专业课以我校上线参加复试考生低的初试成绩计算,如专业课成绩低于我校上线参加复试考生的则以实际成绩计算。
2016年绍兴文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计算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