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招办,各招生院校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试、录取、新生档案领取、入学资格审查等项工作的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考生报名信息安全,防止考生身份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泄漏。
对在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工作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追究刑事责任。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