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招办,各招生院校和有关部门,要建立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报名、体检、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考试、录取、新生档案领取、入学资格审查等项工作的责任明确到岗、落实到人;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保证考生报名信息安全,防止考生身份证、联系方式、通讯地址等个人隐私信息泄漏。
对在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考试工作中违纪、作弊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追究刑事责任。
附件
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
考生资格审查表
报名点名称:
姓名 性别 民族 政治面貌 一寸彩色免冠照片 (审查单位骑缝章)出生日期年 月 日是否应届毕业 毕业学校 学校类别 户口所在地市(区) 县(区) 乡(街道)联系电话 本人简历(从后学历填起)自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单位学习或工作任何职务证明人 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 所在学校对考生资格审查意见(中专和技工学校应届生)县(区)教育局审查意见(职业高中应届生)市(区)招办审查意见(往届毕业的三校生) (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 (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 (单位公章)负责人签名:年 月 日
2016年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等学校职业教育单独落实责任,严肃纪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