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由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承担,面向全国的招生计划不少于高校本科招生规模的2%,在陕招生计划根据申报及测试情况由招生院校决定。
(二)实施区域。陕西省区域内所有国家级贫困县和省级贫困县,共包括65个县(区)。
(三)报考条件。
1.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
2.本人及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我省65个贫困县(区)连续3年以上农村地区范围内的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在学籍注册高中实际就读满3年。
(四)招生录取办法。4月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4月25日前,考生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完成报名申请。5月15日前,省招办从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本省申报考生信息(已被高职分类考试招生以及其他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除外),根据各县(区)招生办在高考报名时进行的报考资格审查结果,完生资格初审。5月30日前有关高校完生申请材料审核。高考成绩公布后,获得入选资格的考生单报志愿,单独投档录取,录取结果在陕西招生考试信息网公示。高校专项计划录取在高校自主招生录取之后进行。
2016年陕西省本科一批高校在陕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有关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