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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总则

2016年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0-12 18:41:00 解决时间:2018-04-30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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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学院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院2016年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招生形式为综合评价招生,学院严格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规范有序。

第三条学院全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国标代码:14028

在陕招生代码:8127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陕西青年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教育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陕西青年职业学院是经省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公办高职院校,地处古城西安,前身是成立于1952年的陕西省团校。

学院与陕西省团校两块牌子、一套机构,建有两个校区,设有文化传媒系、财经系、管理系、数字信息技术系、公共事业系、艺术系等10个二级教学单位,现有教职工450名,在校生9000余名。

学院以重点专业为龙头、以特色专业为主导,立足陕西,面向9省区招生,构建了高度契合现代服务业发展需要且特点鲜明的传媒、财经、商务、信息技术、师范教育、艺术等六大专业群。三年制高职招生专业32个,五年制高职招生专业9个。其中广告设计与制作、会计、物流管理、旅游管理、动漫制作技术等5个专业为省级重点专业,学前教育、会计等2个专业为省级综合改革试点专业,空中乘务、舞蹈表演、视觉传播设计与制作、汽车营销与服务、酒店管理、软件技术、社区管理与服务等专业为学院特色专业。

学院坚持人才强校战略,建有一支由教授、博士以及广告师、会计师、物流师、工程师、国家二级舞蹈演员和拥有幼儿园园长资质的教师组成的“双师型”教师队伍,其中省级教学名师5名、省级优秀教师1名、省级优秀辅导员3名、省级教学团队1个。

学院重视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建有广告装潢艺术设计实训室、会计综合模拟实训室、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动漫创意实训室、钢琴实训室、空乘飞机客舱实训室、舞蹈表演实训室等69个高标准专业实训室,开展学生实习实训。其中以物流与供应链管理实训室、旅游管理综合实训室、采编与制作实训室等为主的3个实训设施群被评为省级示范性实训基地。

学院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和促进就业导向,与中国银行、浦发银行、平安集团、东方航空公司、人民大会堂、西部广告传媒公司、陕旅集团、省政府幼儿园、西安慧聪网络公司、长恨歌艺术团等155家知名企事业单位长期合作,校企协同育人,提升学生人文素养和职业素质;校企合作就业,有效推动毕业生常态化批量高端就业。

学院紧扣服务学生成长成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题,弘扬共青团育人特色,积极创建有特色、高品质的高职院校,培育了大批现代服务业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先后荣获陕西省依法治校示范校、陕西高校志愿服务先进集体、西安市文明单位、省级园林式单位等荣誉称号。

第五条办学地点

含光校区:西安市含光北路155号

邮政编码:710068

学校网址:www.***

学院招生信息网:zsw.***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29-88413889

029-88408292(传真)

第六条学院成立由院长、纪委书记、分管副院长、职能部门和教学系主要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委员会,负责落实省教育厅招生工作政策,执行院党委和行政招生工作的决议,研究制定学院招生工作政策,指导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七条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招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根据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落实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招生就业处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统筹协调与组织实施;教务处负责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等工作的组织实施;纪检监察处全程监督考试招生工作。

第九条学院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招生计划,报陕西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陕西省教育厅下达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技校网数据中心 2018-04-30 2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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