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文理科专业录取规则: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以专业志愿优先为原则,按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根据计划数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2)艺术综合(美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在考生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并达到山西省文化课低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对口升学录取规则:对口升学录取严格按照国家和山西考试管理中心的相关录取办法执行。按考生志愿和录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