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复试结束,院部组织各招生学科(专业)根据专业课考试、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和外语考试成绩,算出每个考生的复试总成绩。复试各部分成绩(包括以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都必须合格,否则,按一票否决,取消录取资格。
2、硕士研究生后的录取成绩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公共管理专业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故其初试成绩所除系数为3)
3、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初试和复试形成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拟录取名单严格按照分配指标和录取成绩,由高到低排列,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录取形式,复试结果要尽快通知考生。
4、各招生学科(专业)拟录取的考生要明确其指导教师,对于转专业、转研究方向的考生,一定要征得考生本人同意后方可调剂。
5、各招生学科(专业)按照招生计划分专业学科对学术型和专业型分别进行录取,原则上要保证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
6、考生复试要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意见》执行。
7、复试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硕士研究生录取结果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组批准,录取名单由主管校长审签后上报山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后经国家录取审核检查通过后,方可发放硕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
9、所有录取名单必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2016年山西农业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