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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工作纪律

2016年陕西警官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综合评价实施方案工作纪律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06-30 00:01:00 解决时间:2017-05-19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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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纪律

学院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省招生办综合评价招生有关规定和程序开展工作,不录取不符合政策的考生,不委托在校学生、社会中介机构组织生源并介入招生工作,不向中学教师及其他相关人员支付任何费用用于组织生源,不提前发放录取通知书或组织学生到校报到。对以我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的中介机构或个人,学院依法追究其责任。

  ??????????? 2017-05-19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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