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评价分数=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30%+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30%+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40%,其中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均由考生所在中学提供。综合评价分数满分为30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满分为90分,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平均成绩满分为9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为120分。具体分值分述如下:
(1)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值
高中综合素质评价成绩分值是A计90分,是B计80分,是C计70分,是D(不及格)计50分。
(2)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值
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值由7门高中毕业考试课成绩进行平均计算,各门课成绩单科计分标准:是A计90分;是B计80分,是C计70分,是D(不及格)计50分,7门课成绩相加所得总分÷7=平均成绩,分值=平均成绩×0.5
(3)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值
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分值由面试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分值各占50%和50%。面试部分试题由通识考核和专业适应性考核两部分构成,其中通识考核分值占40%,专业适应性考核分值占60%;笔试部分主要考核兴趣、生活、能力、情商等内容。
2016年陕西工运学院注册生综合评价招生“三校生”考试计分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