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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总则

2016年陕西工商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招生入口及计划章程总则
技校网 更新时间:2021-11-19 20:08:00 解决时间:2017-05-21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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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我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 我院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我院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 学校全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4029,在陕招生代码:8106。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工商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 陕西工商职业学院是陕西省人民政府主办、教育厅主管和教育部备案的公办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地处古城西安南郊大学城。学院现有工商管理、现代服务与管理、工程管理、计算机与信息管理、艺术和公共管理6个教学系。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长安区郭杜北街41号

邮编:710119

学院网址:http://www.***

第六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教务处、院办、纪监审、学工部及各教学系等部门组成。教务处负责拟定招生专业及计划,各系部负责制定测试项目、内容并开展测试,纪监审部门监督检查政策落实情况等。

第七条 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教务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gszsjy.***

招生咨询电话:029—81896100(传真)

第八条 我院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省教育厅审核备案后,由省教育厅下达省招办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以陕西省招办公布为准。

第十条 申请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必须已参加2016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报名。

  ??????????? 2017-05-21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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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程序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可登录省招办综合评价提前招生管理平台(网址:www..cn)向我校进行申请。2.考生通过申请后,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综合素质评价招生入学申请表,到我院招生办确认报名信息。(阅读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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