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意见,确保我校考试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和陕西省教育厅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校考试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三条学校全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国标代码:12827,在陕招生代码:8122。
办学类型: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学院创办于1958年,是一所由陕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校。曾先后隶属于国家第一、第二、第三、第五机械工业部、兵器工业部、兵器工业总公司等国防工业部门。学院占地1003亩,设有九院四部。开设涵盖制造、电子信息、生化与药品、材料与能源、土建、财经、艺术、公共事业等8大类48个专业,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3400人。
学院拥有4个国家示范性重点建设专业、2个中央财政支持的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建设专业、14个省级重点建设专业、4个省级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专业;132个校内实验实训室,37个实训基地、221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4个专业技术研究所、10个教师技术工作室、8个“校企合作工作站”、4个“校中厂”、5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2个省级高等职业教育示范性实训基地、2个国防科技工业职业教育实训基地、1个国家教育部和中央财政支持职业教育实训基地。
第五条
办学地点:西安市户县人民路8号邮编:710300
学校网址:www.***
第六条学校招生委员会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于学校招生工作的大事要事,都要通过召开招生委员会进行研究解决,对于重大决策的制定要予以通报。招生就业处制定招生工作方案和细则,促进招生工作科学化,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招生就业处、党政办等机关各部门要服务好招生委员会,保障招生委员会正常、高效运转。招生委员会和招生就业处服务好学校招生工作,确保招生指标顺利完成。各委员、各成员部门加强对招生工作的研究、反思和改进,从而提高学校生源的质量,同时要对生源的文化起点和知识水平进行充分摸底和测评,进而促进课程改革。
第七条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就业处,根据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省招办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委员会决定。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信息网:zs.***
招生咨询电话:029-81481111,81480222
咨询QQ号码:
第八条学校面向全国1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在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校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报各省教育厅审核备案,终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管理部门公布为准。
第九条我校招生分为高考招生和陕西省分类考试招生,其中分类考试招生中的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仅在陕西省内开展,招生计划2578人,占我校在陕招生计划60%左右。
第十条没有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
2016年陕西国防工业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考总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