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2、学校专业优秀奖学金:学校对于成绩优秀的学生实行专项奖励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8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3、校内专项奖学金:学校对于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各项技能大赛的获奖学生,给予奖励。每次奖励标准为800元-1500元。
4、企业奖学金:此项奖学金金由校企合作单位赞助,如东蒙集团、迪尚集团、如意集团、505制药厂、斯卡雷.博德制衣有限公司等,按1000元、800元、500元不同等级标准发放。
第二十三条勤工助学:学校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酬金标准为500元-800元/月。
第二十四条助学贷款:学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
第二十五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入学资格复查,资格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我校招生委员会制定并上报省教育厅审核通过,经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为准,解释权由我校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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