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成立“综全评价测评小组”,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组织实施开展综合评价考试测评工作,测评小组由招就处、教务处、纪检委组成。
招就处主要做好协调、组织分类考试测评工作;教务处负责拟定《实施办法》,折算分值计入、出题、阅卷、成绩汇总录入等工作;
纪检委全程监督综合评价考试测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