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工作由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考试领导组领导。
2、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的要求,通过各种方式宣传考风考纪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努力营造一个遵纪守法的考试氛围。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教育,配备一支廉洁公正、认真负责、业务熟练的队伍,加强政策、业务、纪律等的岗前培训。
3、充分发挥纪检和巡考人员的作用,加强对招生考试全过程的监督。各项测试均进行全程录像,所有测试项目、所有参加测试的考生均有实况录像,实况录像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保管一年,以备抽查或复查。
4、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要求,我校将及时在招生网站公示考生资格审核人员名单、体育专项考试项目和成绩及裁判员名单、录取程序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
5、我校将严格实施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依法治考、依法管考,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现象,决不姑息迁就。对违反纪律的裁判人员和工作人员,要严厉查处。凡通过弄虚作假等欺骗手段报考或录取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并报送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016年山西大学高水平运动员监督制约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