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招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获得学士学位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
4.非应届硕士毕业报考人员,须在近五年内以第一作者至少发表一篇我校认定的B2级(含)以上学术论文,或获得省部级(含)以上和国家级学术会议级别的科研成果奖励,一等奖排名前5名,二等奖排名前4名,三等奖排名前3名。硕士生导师为第一作者、考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学术论文按照考生为第一作者对待。
5.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还须达到以下条件:
(1)已完成硕士学位课程学习,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2)外语达到大学英语六级或与之相同水平。
(3)近三年具有如下科研成果之一:在我校认定的A级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至少两篇;已出版一部专著;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项目一项;主持在研一项国家级项目或省部级重点(重大)项目。
(4)同等学力人员报考要加试相关专业课程。
6.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二)硕博连读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学期间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第一学历须为全日制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学位,已完成硕士阶段规定的必修课程的学习,所有必修课程均分为80分(含)以上,且全部课程考试合格(无课程重修或补考记录)。
4.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同意推荐。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还应同时征得原所在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同意,能够全学习。
5.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有较强的科研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和独立承担业务工作的能力,并具有培养前途者。
7.英语水平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国家六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6分。
(2)公共英语四级PETS4考试成绩不低于60分。
(3)托福考试成绩不低于80分。
(4)新GRE成绩不低于210分。
(5)雅思成绩不低于6分。
8.申请报考的博士专业与硕士期间所学专业须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若申请报考的博士专业与硕士期间所学专业不属于同一个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期间的科研能力至少达到以下条件之一(以下论文和科研项目须与报考的博士专业方向一致):
(1)以第一作者发表一篇我校认定的B2级(含)以上学术论文;对于级别在我校认定的B1级(含)以上的学术论文,如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本人为第二作者的,按照研究生为第一作者对待,作者单位为山西财经大学。
(2)主持我校认定的B4级(含)以上科研项目或省级研究生教育创新项目。
(3)参与我校认定的B2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参与人员名单以立项书或结项书为准。
(4)参与我校认定的A3级(含)以上科研项目,参与人员名单以立项书或结项书或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的项目研究人员调整说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