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复试工作的监督,严肃处理各种违纪违规事件。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由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复试工作办法、复试结果等信息应及时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保证考生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考生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复试工作领导组责成院(所)研究生招生复试专业组进行复议。
考风考纪监督举报电话:7666904举报信箱:sxcdyjs_yzb@***
5、实行回避制度。与本次复试考生有亲属关系的工作人员必须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