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严格按照教育部、山西省教育厅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做好复试工作。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健全监督机制,强化全程监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实保证复试工作程序严谨,操作规范。
2、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原则。在复试阶段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的基础上,突出对运用所学知识及基本理论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既重视初试成绩,也重视既往学业表现和潜在能力素质。
3、诚信评判原则。要切实把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