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的院校须与选定的承办市招考办签定协议、登记注册,并于2015年12月20日前网上报送2016年在鲁招生的专业代码、专业代号、专业名称、专业类别、院校代码、考试时间、考试内容、预计招生计划、考试需求、艺考收费标准、学校账号、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有关信息,并网上打印考试信息,加盖学校招生部门公章邮寄至承办市招考办。协议内容由双方商定,力求详实,双方的职责要在协议中明确。上报的考试信息要准确,专业名称与教育部公布的艺术本科专业目录一致,不得以本科艺术类专业的名义招收空乘考生。
按照教育部要求,艺术类专业考试要全程录像,录像资料保存4年。因标准化考场数量有限,部分高校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不能在标准化考场进行,有关高校需与承办市招考办协商落实录像事宜,采取高校自备或租赁录像设备、安排专业人员负责录像等措施,做好考试过程的录像工作,由此产生的费用由高校承担。
为了减轻考生负担,加强考生信息管理,保证考试安全,2016年省外院校在我省进行艺术类专业考试一律使用我省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招生院校务必认真核实所报送的考试信息,确保准确无误,一经向社会公布,一律不得修改。请有关招生院校给予配合和支持。
我院对省外院校来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实行网络管理。各招生院校的身份认定以我院发给的密钥文件为准。各院校要注意保密,不得外借,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校方承担。没有我院发给的密钥,不能在我省组织专业考试。
各招生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全部结束后一周内,应将考场违规记录表、相关证据材料、加盖学校公章的违规考生信息登记表纸质版及电子版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招生考试监察室(报送地址:济南市文化西路29号515室,邮编:250011,电话:0531-86162757,邮箱:jj@sdzs.gov.cn)。
2016年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在山东省进行专业考试设考流程及管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