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6年招生录取工作,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党委纪检部门的院领导为组长的纪检监察小组,负责监督招生录取的各项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招生投诉电话:0592-7768810
3.录取规则:(此原则若有变动,依照教育厅新政策执行)
(1)我院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专业均实行“分数优先,遵循专业顺序”的录取规则。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除音乐类、美术类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福建省考试院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的职业技能测试,请各类考生务必按照省教育厅、教育考试院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根据不同生源类别,进档考生分为高中生类和中职类:
A.高中生考生按文化课成绩(语文+数学+英语+信息技术)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排列录取;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基础课、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B.中职类考生分类别按综合分:(语文+数学+英语+专业基础知识)×75%+专业技术测试×25%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已参加2016年普通高考艺术类省级统考的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学校不再组织专科技能测试,录取时按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综合分相同时,依次按照考生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若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已录满,但有填写“服从专业调剂”,则按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到计划未满的专业。
(5)第一阶段(常规志愿)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相关政策进行后续征求志愿录取。
(6)各专业招生男、女比例不限。
(7)学院纪检部门全过程监督考生录取及审核过程,其结果报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认。
4.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省厅有关招生录取工作的文件精神执行。
答案来源于:2016年厦门演艺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章程
2016年厦门演艺职业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