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机构:
1.成立以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学院教务处负责处理日常具体工作。
2.成立以学院党委分管纪检的学院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监察小组,负责监督2016年高职招考录取工作和处理各类招生投诉。
(二)录取规则: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教育考试院文件要求,2016年高职高专实行按专业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设常规志愿和征求志愿。常规录取后仍有专业未完生计划的,则进行征求志愿,录取原则与常规志愿录取原则相同。
1、根据教育部关于高职院校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的改革精神,经我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凡报考我院面向中职生招生专科各专业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含政策加分,下同)应达到省定的专科保底线,且必须参加由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没有参加职业技能测试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2.我院本批次招生各专业均为医药卫生类,职业技能测试全权委托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请考生务必按照福建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测试办法和相关要求参加测试。
3.我院本批次招生各专业录取均按照考生文考成绩与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成的投档分(考生的文考成绩占投档分的比例为75%,专科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占投档分的比例为25%)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录取。投档分相同时,先同等优先、再按文考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进行排序,文考单科成绩排列的先后顺序为:专业基础课知识、语文、数学、英语等科目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4.录取工作严格按照福建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6年高职招考招生录取工作相关文件精神执行。
2016年厦门医学院高职招考招生录取组织机构及录取规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