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福建省普通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户口管理办法》的规定,福建省生源的学生,一律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非福建生源的自愿办理,如一旦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在校期间不得迁出,必须待毕业时统一迁回原籍,然后根据就业地区和就业单位出具的手续,再将户口迁移到工作所在地落户。学校属地公安机关建议,非福建生源无特殊情况,可不必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如在校期间需用到户口时,可在本校办理暂住证。
(2)非福建生源若需要迁移户口,必须统一落在学校学生集体户内(迁入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理工路600号,属地派出所为: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学村派出所)。
办理户口迁移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有迁出地派出所盖章的户口迁移证;②录取通知书(注册联);③本人身份证原件;④人口信息采集表(表格可上学校保卫处网站下载,自己填写)。
(3)户口已迁入我省院校学生集体户的省外生源学生,在省内院校应届毕业后,继续在本市其他院校就读的,需提交《录取通知书》办理户口网上迁移手续。
注意事项:
①“迁移证”中的出生地和籍贯要填写到省市(县)区;
②身份证未办理或丢失需到原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③新生报到后,将以上户口材料交给本学院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交到保卫处办理;
④办理户口迁入截止时间:2016年10月30日(若有变动,另行通知),咨询电话:0592-6291513。
2016年厦门理工学院普高非福建生源若需要迁移户口,必须统一落在学校学生集体户内(迁入地址为: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后溪镇理工路600号,属地派出所为: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学村派出所)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