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生关系确立后,导师因尽快帮助学生制定培养计划,具体步骤如下:
1.各学院研究生秘书应于2016年9月5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本学期教学任务维护工作,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附件2)。
2.学生根据本专业《201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附件3.1,3.2)与导师确认自己的培养计划选课内容,于2016年9月20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完成本人培养计划的课程选定并提交导师审核,研究导师应于2016年9月25日前登陆“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确认并通过学生的培养计划,具体操作流程参见《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附件2)。
3.培养计划课程确定后,研究生导师应尽快为研究生确定研究方向、指定实习企业和企业导师,学生应于本学期内(2016年10月31日前)填写完成纸制版《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附件4),“培养计划表”中应有完整的“企业实践计划”和“论文工作计划”,经校内和企业导师签字确认后提交给各学院研究生秘书。
4.各学院应组织人员认真审核每位学生的“培养计划表”,给出相应意见,并签字盖章,于本学期结束前将2016级《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交研究生学院备案。
5.培养计划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改,如因导师更换等特殊原因确实需要变更的,学生应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研究生更改培养计划申请表》,报所在学院同意后方可变更。
附件1:《厦门理工学院导师与研究生双向选择表》
附件2:《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书》
附件3.1:《厦门理工学院车辆工程领域201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
附件3.2:《厦门理工学院电气工程领域2016级研究生培养方案》
附件4:《厦门理工学院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计划表》 2016年9月1日印发
2016年厦门理工学院导师与研究生双向培养计划的制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