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应于2016年3月19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持以下材料到我校艺术学院(厦大海滨东区)办理现场确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参加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不予安排复试。
①考生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无居民身份证者使用户口簿原件);
②考生所在地高招办颁发的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报考证和本科合格证原件;
③我校音乐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取得复试资格后,考生可自行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打印)等有关材料。
专业名称 | 开设学校 | 学制 | 地址 |
---|---|---|---|
音乐表演 | 安徽省艺术学校 | -- | -- |
音乐表演 | 连云港市艺术学校 | 三年制中专(初中起点) | -- |
音乐表演 | 内蒙古民族艺术学院 | -- | -- |
音乐表演 | 郑州华信学院 | 四年 | -- |
音乐表演 | 信阳师范学院 | 四 | -- |
音乐表演 | 郑州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 三年 | -- |
2016年厦门大学音乐表演专业考试报名复试现场确认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