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下旬我校將通過網上錄取系統確定擬錄取名單並提交至聯招辦,由聯招辦審核確定錄取名單。錄取時參考考生的香港中學文憑考試成績、“校長推薦計畫”及考生中學期間學習經歷,從符合我校低錄取標準的學生中,擇優確定終錄取名單。
我校的低錄取標準為:參加香港中學文憑考試的考生低錄取標準為“3、3、3、2”,即中國語文科、英國語文科、數學科達到第3級,通識教育科達到第2級,此外報考我校理工醫類及經濟、管理類專業需選考數學科延伸部分達2級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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