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寄地址(或直接来院提交):福建省思明区厦门大学管理学院成枫楼309室 洪老师 邮编361005 (请在信封右上角注明“财务博士申请-考核制”)
注:① 申请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提交(要求:第1-10项内容装订完整的1份,另第1-6项材料装订一式5份),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②所提交材料不退还; ③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包括学术造假或抄袭,即使已被录取,也将取消博士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做退学处理。
2016年厦门大学管理学院财务学专业博士生申请考核选拔境外获得学位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学位认证书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