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本人应按照《抽签、候考时间表》中规定的时间,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参加抽签和候考,逾期不予安排考试。抽取考试组别和序号后,考生须在抽签区内做好各项考前准备并等候叫号,在考务人员引导下按抽到的组别依序进入候考区候考。未经准许,考生在本人考试结束之前不得擅自离开抽签及候考区域。
2.考试期间,抽签、候考和考场区域(以下统称考试区域)实行封闭管理,陪同人员不得进入。考生的陪同人员可到艺术学院西侧的法学院B138教室休息等候。
3.考生不得携带手机、手表、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iPad等具有通讯和(或)录音录像功能的电子设备进入考试区域,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或测试成绩。考生进入候考区域和参加考试时,只准随身携带考试证件、乐器、伴奏光盘等考试用品。
4.考生进入候考区域候考期间,应当自觉听从考务人员安排在场外排队等候,主动配合做好验证、登记等工作,同时务必保持安静,严禁大声喧哗、练声、试奏等影响考场正常秩序行为。
5.由于测试现场情况存在变化,测试时间可能会出现一定变动,属于正常情况。考生实际测试时间应视现场测试情况而定,以工作人员叫号时间为准。
6.每次测试开始时,应当先由考场内考务人员向评委报出表演曲(节)目名称,然后再由考生表演曲(节)目。
7.考试期间,考生不得向评委透露本人姓名、准考证号、报名号、生源地、所在中学及培训机构等可能影响公正评判的个人信息,违者将取消面试资格或测试成绩。考试结束后,考生须及时离开考场,不得在考试区域内逗留。
8.评委有权根据测试情况随时终止考生的曲(节)目表演,同时有权要求考生从曲(节)目的某一段落直接开始。
9.考生应当诚信考试,严格遵守考试纪律,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分组抽签、候考和考试。考生不得对外透露考试组别和考试顺序号,不得私自调换考试顺序。
10.考生如有其他违纪、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抽签、候考时间安排表 2月28日07:40舞蹈队考生(准考证号61001-61030)抽签、候考 2月28日09:30舞蹈队考生(准考证号61031-61060)抽签、候考 2月28日11:30舞蹈队考生(准考证号61061以后)抽签、候考 2月28日07:50民乐队考生(准考证号62001-62030)抽签、候考 2月28日09:40民乐队考生(准考证号62031-62060)抽签、候考 2月28日11:40民乐队考生(准考证号62061以后)抽签、候考 2月28日09:00合唱团考生(准考证号63001-63030)抽签、候考 2月28日10:30合唱团考生(准考证号63031-63060)抽签、候考 2月28日12:40合唱团考生(准考证号63061以后)抽签、候考 2月28日08:00(交响乐团)管弦考生抽签、候考(准考证号64001-64030) 2月28日09:50(交响乐团)管弦考生抽签、候考(准考证号64031-64060) 2月28日11:50(交响乐团)管弦考生抽签、候考(准考证号64061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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