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所报导师不同意录取的,不予录取;
(2)除所报导师外,有两位复试小组成员不同意录取的,不予录取;
(3)复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4)复试小组根据导师招生顺序和复试成绩,初步给出录取意见,研究生学院结合体检、政审等结果终确定录取名单。
2016年石家庄铁道大学博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复试录取原则进入复试基本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