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
1.考试时间及地点:
报考单招联考专业大类考试时间段考试科目、地点等安排财经商贸大类4月1日-10日具体考试科目、时间、地点及考场安排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的获取办法可到联考单招牵头院校或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查询联考单招考试安排。电子信息大类4月1日-10日交通运输大类4月1日-10日旅游大类4月1日-10日土木建筑大类4月1日-10日文化艺术大类4月1日-10日医药卫生大类4月1日-10日装备制造大类4月1日-10日学前教育专业4月1日-10日
注:考生须按联考单招牵头院校单招联考招生简章或实施方案中的要求缴纳报考费,并持报名点打印的《报考证》、居民身份证和院校印发的《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参加考试。
2.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素质考试和职业技能测试,总分750分,其中文化成绩满分360分、职业技能成绩满分390分。
文化素质考试科目全省统一为语文、数学、外语三个科目。职业技能考试形式为:职业技能测试、职业适应性测试及面试。
参加2016年高职单招的普通高中生使用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代替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学考成绩”项)。对应分值为: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如考生不认同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文化考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普通高中考生须参加单招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其成绩作为职业技能成绩计入总分。
参加2016年高职单招的对口考生可直接使用对口专业成绩代替职业技能成绩(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择“使用对口专业成绩”项)。其中旅游大类直接使用对口相应专业考试成绩,医药卫生大类使用对口医学类专业成绩,装备制造大类使用对口机械类专业成绩,电子信息大类使用对口计算机或电子电工类专业成绩,土木建筑大类使用对口建筑类专业成绩,财经商贸大类使用对口财经类专业成绩,农林牧渔大类使用对口农林或畜牧兽医类专业成绩。如考生不使用对口专业成绩或跨专业类或者无相应对口类专业成绩,须参加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考试成绩作为终成绩计入总分。对口考生须参加单招院校组织的文化素质考试,其成绩作为文化素质成绩计入总分。
(三)免试录取
申请免试的考生,须符合教育厅有关规定,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有免试意向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件向石家庄科技工程职业学院提出申请,院校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本校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同时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生可在相应联考单招牵头院校公示的成绩查询时间登录其官方网站查询考试成绩。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相应联考单招牵头院校招生办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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