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上海招考热线网上确认参加我校自主测试,并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于3月9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上午10:00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自主测试时间的选择与确认,否则原则上按自动放弃自主测试资格处理。考生参加春季招生自主测试时间选定结果将于3月10日下午3:00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按照公布的时间、要求前来我校报到、测试。
2016年上海政法学院春季招生自主自主测试资格线以及具体自主测试安排于3月9日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