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录取规则: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在各个专业录取时,以“统一文化考试成绩+自主测试成绩”的合成总分为录取依据,分专业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如出现同分的情况,按统一文化考试成绩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录取;如仍然出现同分的情况,则按语文、外语、数学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分别依次排序录取。我校两个招生专业之间不能相互调剂。
如考生在志愿一和志愿二分别填报了我校的两个专业,根据下列三种情况进行录取:
(1)被志愿一专业和志愿二专业同时预录取的,由考生自主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进行录取确认;
(2)被志愿一专业和志愿二专业一个预录取且另一个取得候补资格的,由考生自主选择预录取确认或候补资格确认;如果考生选择候补资格确认,但未被候补资格预录取,可回原预录取专业进行录取确认。
(3)取得两个专业候补资格的,由考生任选其中一个专业进行候补资格确认。
对于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的考生,需在预录取考生确认后有缺额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顺延替补。顺延替补数为预录取考生实际确认后的计划缺额数。
加分政策按照市教委文件规定执行(沪教委学【2015】58号)。
2、我校于2016年3月16日―3月22日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示预录取考生和候补录取资格考生(不超过我校招生计划数的50%)名单。对于列入候补录取资格名单的考生,需在预录取考生确认后有缺额的情况下方可进行顺延替补。顺延替补数为预录取考生实际确认后的计划缺额数。
3、根据教委的时间节点要求,按照我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由学校招生工作分管领导、招生就业办主任和监察室负责人签字后,向上海市教委报送学校春招预录取名单和候补录取名单。
4、2016年3月23日上午9:00―12:00,相应考生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主教学楼C座105室进行录取确认或候补资格确认,逾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2016年3月23日下午在有缺额的情况下录取已确认候补资格考生;2016年3月24日上午9:00―12:00,已确认候补资格并被预录取的考生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我校主教学楼C座105室进行录取确认,逾时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友情提醒:1、市教委文件规定:预录取考生和列入候补名单并终被预录取的考生,无论是否与高校进行录取确认,一律不得参加当年秋季高考;2、考生后4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成绩不全者将取消录取资格。)
5、已领取录取通知书的考生应于7月20日起,到我校招生信息网上查询入学报到时间、报到须知等,并于规定时间按照要求前来我校入学报到(与秋季高考录取新生报到时间一致)。
2016年上海政法学院春季招生自主录取规则和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