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以及具体自主测试安排于3月9日在本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已在上海招考热线网上确认参加我校自主测试,并达到我校自主测试资格线的考生,须于3月9日上午9:00至3月10日上午10:00前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自主测试时间的选择与确认,否则原则上按自动放弃自主测试资格处理。考生参加春季招生自主测试时间选定结果将于3月10日下午3:00在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请按照公布的时间、要求前来我校报到、测试。
2、按照我校招生信息网公布的考生参加春季招生自主测试时间选定结果,考生须持“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于2016年3月12日―13日的上午8:00―8:45、下午12:00―12:45,到我校主教学楼A座3楼自主测试考场进行报到、安检、验证、抽签。开考后超过15分钟的,考生仍未能到自主测试考场报到的,视为自动放弃自主测试资格。
3、考生进入自主测试区域时,接受工作人员安检,统一将随身携带的手机、手表、照相机、摄录机、平板电脑、录音笔等电子通讯产品、存储设备和随身包袋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不得携带上述电子通讯产品、存储设备等进入自主测试区域,否则视为考试违规。然后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统一文化考试成绩单、统一文化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的核验,并在候考区现场进行随机抽签确定自主测试顺序和分组安排。
4、考生按抽签顺序和分组安排在候考区候考。自主测试时,工作人员按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将考生引入相应的自主测试室参加自主测试,其余考生在候考区等候。
5、考生进入自主测试区域后,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工作人员的安排。违者按照违纪处理,即:自主测试成绩作为零分处理直至取消自主测试资格。
2016年上海政法学院春季招生自主关于参加自主测试考生的有关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