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业水平等第成绩与分数的折算关系为:A等=100分, 等=90分,C等=75分,D等=60分,F等=40分,不含地理和信息科技。
2、非艺术类:合成总分=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总分×0.5+素质技能测试×1.5。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艺术类:合成总分=(学业水平等第成绩折算后总分×0.5+素质技能测试×1.5)×0.7+校考成绩(色彩或面试),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016年上海震旦职业学院依法自主招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齐全的应届高中生录取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