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具备一级运动员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30分录取;对具备运动健将技术等级的考生,可在我校文化成绩低录取控制线下降低50分录取。
2.文化考试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由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及生源情况确定。在文化成绩达到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基础上,我校根据考生的文化成绩和体育专项成绩3:7比例进行综合评价(综合分=(文化考试成绩/6)*30%+体育专项成绩*70%),分项目依据考生填报的志愿顺序择优录取。
3.所设项目的招生人数根据考生人数、考生综合分等确定。
4.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若已被我校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则不再参加其他录取。
5.考生弄虚作假,经查实,取消其当年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报考或录取资格,已入学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33号令)进行处理。
2016年上海体育大学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