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前招生录取”工作结束后,区县招考机构根据市统一划定的“零志愿”招生低投档控制分数线及考生思想品德科目考试等第(合格及以上),按“零志愿”招生计划数、考生志愿和录取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进行投档录取。
回民中学和久隆模范中学的“零志愿招生”投档时,录取总分不低于零志愿低投档控制分数线下5分。久隆模范中学只招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的初三学生,报考学生须提供由居住地所属街道救助中心出具的低收入或有特殊经济困难家庭证明(低收入证明或低保证明或其它家庭特殊困难等相关证明)及复印件。
填报“零志愿”的考生如果被录取,则其之后的志愿自然失效,且考生不得要求放弃“零志愿”而顺延录取其后的志愿。
答案来源于: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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