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严格执行计划。根据市教委公示的推荐生招生计划,高中招生学校依据考生填报本校志愿的考生数,分区县择优预录取推荐生。
(2)尊重考生志愿。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是按照考生志愿填报顺序分阶段进行的。当考生第一志愿投档数大于计划数时,招生学校可对第一志愿报考该校的学生进行择优预录取,并完成推荐生预录取工作;当第一志愿投档数小于或等于计划数时,原则上如数预录取,如计划未完成,按照规定的程序进入招收第二志愿推荐生阶段。如推荐生填报的两个志愿均未被预录取,且在网上填报了征求志愿,则由未完成计划的招生学校继续录取。经过征求志愿仍未被预录取的推荐生,则进入统一招生录取批次。
(3)综合考察学生素质。高中招生学校应根据学校的办学理念和特色拟定本校的“推荐生招生办法”,并事先公示。在预录取的过程中,按照“推荐生招生办法”确定的时间、标准、方法、要求开展推荐生的预录取工作。
(4)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推荐生的整个招生过程中,都应按事先公示的规则程序,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后择优预录取,预录取名单进行公示,让广大学生及家长知晓整个推荐生预录取工作,接受社会的监督。在学业考试后,预录取考生成绩如未达到市统一划定的高中“提前招生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则不予正式录取,按学生所填报的《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报考志愿表》进入下一阶段录取程序。
答案来源于: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问答
2016年上海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高中学校预录取推荐生的主要原则是什么?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