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测试科目
酒店管理专业:入学测试、校考〔酒店业基本能力测试(口试)〕
2.录取合成分
酒店管理专业录取合成分=入学测试+校考
3.录取原则
(1)学校对测试科目成绩设定低资格线,资格线上考生择优录取。
(2)在专业志愿中,以志愿优先原则,按录取合成分择优录取,第一专业志愿不满情况下录取第二专业志愿,以此类推。同分情况下按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3)第一院校志愿考生不满情况下,录取非第一院校志愿考生,以入学测试成绩择优录取。
(4)获得以下奖项(专业相关赛项)的考生免笔试,报考专业对口,资格审核合格,校考通过即可录取。
免笔试项目颁证机构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一、二等奖教育部上海市“星光计划”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个人(全能)一等奖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委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5)获得以下相关证书等的考生可相应加分,加分项目两个及以上者,加分分值不累计,只计其中高一项。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竞赛获奖需与所报考专业对口,经审核通过后予以加分。
类别加分项目分值颁证机构职业资格证书高级证书5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上海市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中级证书3职业技能竞赛获奖全国职业技能大赛个人三等奖5教育部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二等奖5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教委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上海市星光计划个人(全能)三等奖3旅游职业技能大赛一等奖4上海市旅游职教集团旅游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2评优称号(2015年1月1日前)高中阶段获上海市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5上海市教委高中阶段获上海市区县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称号者3区县教育局、控股公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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