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习(非定向)考生
1.初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面);
3.体检表(具体要求见附件2);
4.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大学期间学习成绩单(加盖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
6.思想政治品德情况考核表(见附件3,须由填写单位装入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
7.复试考生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
8.其他能够反映相关学习情况、实践实务经历、综合素质及能力、个人特长等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资格证书、研究成果等)原件及复印件。
(二)不学习(定向)考生
除上述第(一)条所列的八类材料外,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工作证明原件(由所在工作单位出具,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年限等信息并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2.个人陈述(不超过1000字)。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
除上述第(一)条所列的八类材料外,还需提供由考生服役部队签发的《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材料各需1份,复印件一律为A4纸张大小,按以上顺序排列。
2016年上海立信会计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批复试考生需携带的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