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加分政策参照沪教委学[2015]31号文件执行,不做累计加分,并记入总分排序。加分政策已公布在学校网站“阳光招生”板块,可自行下载。
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加分政策”规定的考生须持有关证明(原件、复印)在办理网上报名信息确认时交我院审核。审核结束后,加分名单将于录取前进行网上公示。
2016年上海立达职业技术学院依法自主加分政策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