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身份证及正反面复印件三份、《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正面和户口本第一页及本人页的复印件(三件A4纸同面复印);一寸近期正面免冠彩照6张(已在学院拍过数码照片的除外)。
2、兵役登记材料。凡于2016年12月31日前年满十八周岁的上海户籍男生,需递交含有2016年兵役登记信息的兵役证原件(或含有兵役登记内容的社保卡等);外省市户籍男生需提交全国征兵网用户名及密码(http://www.gfbzb.gov.cn/,用A4纸打印),如果个人不清楚可至户籍所在地区县人民武装部查询或重置。
3、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材料。党员需携带党员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到学院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接手续,团员开学后以团支部为单位将团员证及团档案(已在学籍档案的除外)交至团总支统一办理。
4、新生户籍材料:
(1)本市新生:户籍一律不迁入学院。
(2)非上海户籍参加高考的外省市新生:均可自愿选择是否办理户籍迁移。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可凭我院的《录取通知书》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警署)开具“户口迁移证”;到校报到后,凭“户口迁移证”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到我院保卫科办理集体户口落户手续。
(3)根据沪公治通(2007)85号文件规定,凡在沪借读借考的非本市户籍考生户口一律不迁入学校。
2016年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在沪依法自主招生批次三校生批次被录取考生新生户籍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