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确认必须由考生本人办理,不得由他人代办。凡请他人代办的,报考点一概不予受理。
1. 时间:2015 年11 月12 日前,由各省级招办自行确定公布(不含推免生),考生报考信息以现场确认以现场确认报考点数据为准。
2. 地点:到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3. 现场确认手续:所有考生均须持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应届生凭学生证)原件及网上报名号或网报时生成打印的初试报考登记表确认报考资格,并办理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