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名
请点击进入“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报名,2016年4月16日报名开始,2016年5月5日报名截止。请选择“浙江综合评价/三位一体”招生类型,并按要求在线填写电子报名信息,提交信息后下载打印相关表格,在申请表上按要求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并提交。请将纸质材料以特快专递EMS方式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截止时间为2016年5月7日17时,以上海市邮政接收时间为准。
考生可提供的其他材料包括:高中阶段的课程修习情况和相关成绩、获奖证明、参加社会公益性活动等写实性材料。请确保报名材料打印质量,申请表上的二维码需清晰可辨。报名材料请使用A4纸,无硬纸、无塑封、无封面和封底。初中及初中以前的材料不必提供。报名材料不退还,请留好备份。
考生可在“报名系统”查询材料接收状态、审核结果等信息。
注:高中学业水平成绩由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向我校提供,考生无需提供。
2.初审
对于按照报名要求提交有效报名资料的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进行初审,初审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档。初审结果预计于2016年5月底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并按照教育部有关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初审结果生效。
3.笔试
初审通过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笔试。文科考生将参加“文科综合”测试,理科考生将参加“理科综合”测试(请确保在报名系统中填报的科类与高考报名科类一致,以免影响录取)。请考生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并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时完成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笔试资格。笔试将于高考后进行,笔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说明等详见报名系统中下载的准考证。
4.面试
我校将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不超过招生计划2.5倍的比例,分别确定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的文、理科面试入围人选。面试将于高考后进行,具体面试资格、面试时间、地点将在“上海交通大学报名系统”中通知。
5.志愿填报
考生须在我校报名系统中选择上海交通大学或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并填报相应的专业志愿,我校将依据本次的志愿填报信息确定预录取考生的专业志愿。
考生参加我校面试即视为确认报考“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被正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高校的志愿填报和录取;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统一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
2016年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在浙江省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暨三位体综合评价招生计划及专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