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市教委领导下,由市教育考试院组织实施,按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文化课总分和单科成绩的要求统一划定全市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低录取文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非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低文化控制分数线的70%。
取得五门有效成绩的考生方可有资格参加录取。招生院校应贯彻德、智、体、能多方面考核,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录取的原则。原则上在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中按“3+2”五科总分成绩择优录取(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学校的两科专业技能课考试成绩可作为其他院校录取时参考),如学校自定录取标准的,须在网上报名前向社会公布,并报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录取名单经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批准后,由招生院校通过邮政速递(EMS)发出录取通知书。
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未被录取的考生,可通过“上海招考热线”网站填报征求志愿。考生填报征求志愿时,原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如文化课成绩达到非艺术类专业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也可填报非艺术类专业征求志愿。由市教育考试院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招生院校按公布的录取办法择优录取。
考生被录取后,凭录取通知书和“普通高校提取考生纸质档案通知单”到毕业学校提取纸质档案,由考生将本人的纸质档案送交录取院校。
被录取的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到录取院校报到,不报到的视作自动放弃。
2016年上海工商职业技术学院面向应届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招生咨询和报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