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统考科目(思想政治理论(101)、英语一(201)、英语二(204)、日语(203)、数学一(301)、数学二(302)、数学三(303)、计算机基础综合(408)、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199),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398)、法律硕士(非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498)、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基础课(397)、法律硕士(法学)联考专业综合课(497)),请登录网站(www.***.cn或www.***.cn)申请复核,不接受现场登记。
(2)我校自命题科目成绩复核,请考生本人或委托他人于2月19日、22日、23日8:30至16:00向研招办提交书面申请表《 上海大学201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专业课初试成绩复核申请表.doc》(点击可以下载)。复查结果如有变动,将于2月25日电话通知考生本人,如复核无误则不再答复考生。
请考生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016年上海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对公布的考试成绩有疑义的考生可申请复核成绩类似问题答案